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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◎郝龍斌的法律責任--黃帝穎 table.MsoNormalTable {font-size:10.0pt;font-family:"Times New Roman";}◎郝龍斌的法律責任--黃帝穎(作者為律師) 濾桶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0/new/aug/30/to 買房子day-o2.htm 新生高架橋工程弊端爆不完,依據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提出之台北市 辦公室出租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,早在兩年前就已指出廠商報價有問題,但郝市長卻遲不處理 裝潢,視納稅人血汗錢為無物,郝市府「明知」廠商浮報卻不作為,這已不是單純的行政瑕疵問題,而是涉嫌觸犯刑事圖利罪的犯罪問題。 好房網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及刑法第131條規定,公務員針對主管或監督事項,明知違背法令,而直接、間接圖利私人,並因而獲得利益,即成立圖利罪 租辦公室。 政府採購法第 一○九條規定,市府審計官員有隨時稽查的義務,但郝市府卻未依法執行;此外,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為巨額採購案,郝市府並未遵守政府採購法第111條?西裝W定簽 報機關首長核准之規定,且市府稽核報告在兩年前已指出廠商浮報問題,權責機關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卻未依法積極處理,避免弊端擴大,而此稽核報告就重大市府採 購指出違法及瑕疵,依法綜理市政、監督市府 土地買賣團隊的郝市長怎麼可能不知道?因此,市民合理懷疑,郝市長、工務局長及承辦該案之市府官員是共犯結構,皆「明 知」違背法令,而「圖利私人」,就算公務員本人未受有利益,圖的是他人(得標廠商)的不法利益,同樣構成圖 訂做禮服利罪。郝市長要負的不只是「公開道歉」的政治責 任,更恐因涉嫌圖利廠商,而要負起「刑事犯罪」的法律責任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酒肉朋友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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